入學獎學金說明
一、南臺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招收成績優秀之高中生,特訂定本要點。
二、參加107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之優秀學生,凡錄取本校,以參加「107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原始總級分(不含特種生優待所增加之分數)為採計標準,發給申請入學獎學金。獎學金核獎方式如下:
(一) 學科能力測驗原始總級分為 70 級分以上者,發給獎學金新臺幣 80 萬元整。
(二) 學科能力測驗原始總級分為 60~69 級分者,發給獎學金新臺幣 40 萬元整。
(三) 學科能力測驗原始總級分為 50~59 級分者,發給獎學金新臺幣 20 萬元整。
獎學金總金額以 500 萬元為上限,若超過上限時,依下列順序比序決定獲獎者:
(一) 比較獎學金金額,金額高者優先獲得。
(二) 比較原始總級分,總級分高者優先獲得。
(三) 比較學科能力測驗之英文、國文、數學三科成績,加總後級分高者優先獲得。
(四) 比較學科能力測驗之英文成績,級分高者優先獲得。
(五) 比較學科能力測驗之國文成績,級分高者優先獲得。
(六) 比較學科能力測驗之數學成績,級分高者優先獲得。
依前兩項規定而無法獲取獎學金者,發給獎學金新臺幣 20 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