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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肉
2021-12-07 14:06:56

有沒有辣麼不講理???

狄卡上有一名網友訴說 : 我幫女友買了一雙將近5000元的靴子當作聖誕禮物...可大事不妙!!!!

不小心發票也中了快5000元,於是我打這項消息報給我女友知.....

她說 : 那是送給我的禮物所以發票獎金應歸我的?????有沒有辣麼不講理???-有問必答

請問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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