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 畢業出路
工業設計
兼顧產品造形、色彩、功能及安全性等方面要求條件下,從事大量生產產品之設計及開發
商業設計
為了達成創造銷售與增加利潤的商業目的,以美學和工程學為基礎,設計產品外觀造型及宣傳企業形象的廣告品
包裝設計
綜合產品之造型、機能、視覺、材料特性與消費者心理等,設計與包裝產品,使得產品符合消費市場需求
平面設計
將文字、照片或圖案等視覺元素加以適當的影像處理及排版,然後呈現在平面的材質上傳達所欲塑造的形象
美編人員
從事報刊、雜誌及圖冊的封面及版面之規畫設計與美術加工
樣品師
依據設計從事紡織品及其類似材料製品之製作、更改、補綴
打版人員
凡從事織品、皮革及其他質料產品之畫線、打樣及剪裁
設計助理
協助設計師進行設計工作,並處理其他設計師交辦事項
網頁設計
將文字、按鈕、圖標、表格、導航工具、背景、動態影像等元素,進行網頁視覺設計、製作、修改、測試等工作
廣告設計
善用文宣創作及色彩表現,使消費者對該廣告產生認同,以達成推銷商品或意念的目的
服裝設計
依據流行及市場需求進行服裝設計工作
鞋類/皮件設計
負責鞋子或皮件的外形設計、材質選擇、版樣繪製等工作
多媒體動畫設計師
整合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多項元素,製作動畫、特效等工作
室內設計師
依據業主需求及經費預算,進行室內空間、設備、動線之規劃、並繪製平面配置圖與監督施工
景觀設計人員
規劃及設計住宅、商業、工業及公共設施等地區之景觀,製作設計工作圖及計畫書,並預估經費及監督施工
美術老師
教授學生使用各式的繪畫工具及指導繪畫技巧,如素描、水彩、油畫等,並設計及開發相關課程
攝影記者
利用攝影拍攝重要事件之進行狀況,使公眾藉由影像記錄了解當時事件發生之實際情形
攝影師
操作相機或光學攝影器材,拍攝照片或影片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服務於公家機關內,擔任公務員處理公文傳遞、行政事務、或其他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