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同學們,
如你打算申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的創意設計學士班,以下是書面審查資料的準備指南,幫助你順利完成申請。
1. 修課紀錄
高中課程,包括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和多元選修等,並綜合考量各學期的學業成績。評估時,會參考各課程的修課紀錄,但不會僅以課程數量或學分數作為唯一指標。
2. 課程學習成果
你可以提交最多3件與設計相關的課程學習成果,例如:
- 實作作品:在課程中創作的平面、立體或數位設計作品,展示你的創作能力。
-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其他相關課程之報告、海報、實作作品等。
如果是團體作品,請說明你的角色和貢獻,可下載「課程學習成果分組工作表」進行說明。
3. 多元表現
建議你提供最多6件多元表現資料,如:
- 競賽表現:參加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的作品、獲獎證明或參賽證明。
- 非修課成果作品:課程之外的個人設計創作或書面報告。
- 檢定證照:英語或其他外語檢定、設計專業或個人特殊專長的相關證照。
-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實習、職場體驗、服務學習、活動參與等,能展現個人特質與跨域學習的證明。
此外,請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分享你在高中階段多元學習的體驗和收穫。
4. 學習歷程自述
在這部分,請描述:
- 高中學習反思:說明你怎麼培養學科能力,並聚焦個人興趣的專業領域。
- 就讀動機:申請的原因,對設計學習的理解和展望。
- 未來計畫與生涯規劃:說明入學後預期選擇的專業方向,以及個人的設計學習計畫和職業發展規劃。
5. 其他有利資料
你可以提供其他能展現個人能力或興趣的資料,如繪畫、電腦繪圖、數位建模、程式設計、機構裝置等設計相關作品。
整體書面資料的設計應展現你的創意思考和設計潛力。
希望以上資訊能幫助你順利準備申請資料,祝你申請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