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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範乖乖牌
2022-08-01 08:59:13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我身邊!|悅知文化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我身邊!|悅知文化-家庭暴力防治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

 

在螢光幕前的她,

年輕、聰穎又充滿活力,

誰也沒料到這件事會發生在她身上……

 

前陣子最令人震驚的社會新聞,莫過於知名女立委遭到男友施暴的新聞,當時我在臉書上寫下了這幾點:

 

.即便是立委如此高權力、高社會地位者,也可能在感情關係中不對等,遭受暴力攻擊與威脅,一般人更不要覺得「天啊,這種事怎麼會發生在我身上」,這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有些伴侶為了要對方表達忠誠、自清,要求查看手機、通訊軟體。很多人會想:如果我拒絕了,是不是表示心裡有鬼?但感情關係同時也包含了尊重與信任,不應讓這種偶然成為日常,對方可能得寸進尺,甚至所有帳號密碼一一失守,演變成令人窒息的監控,最後你就連一個朋友都不能交、正常的人際關係都不可得。

.如果你的伴侶身為公眾人物或商業人士,或因業務要跟很多人打交道,在交往之前你就應該知道—他會密集通聯的不會只有你一個人,如果不能接受,那麼可以趕緊放生彼此,會比較好過。

.暴力絕對不應被姑息,一般以為動手才是暴力;其實,情緒暴力、恫嚇威脅、心理控制也是暴力,不是只有等到被暴打、被掐脖才是真的受虐。

 

報導中受害人受暴的情形,不僅在肢體傷勢讓人不忍卒睹,這也提醒了我們,更應該對此類施暴者的心理層面跟其人格形塑有所認識,進一步預見並避開人生的地雷。

 

 

T A K E A W A Y

法律重點

 

家庭暴力防治法已擴大保護被害人範圍

 

經過各方反應「不是只有住在一起才會遭遇家庭暴力」以及社會具體事例,立法二○一五年修正通過,在二○一六年二月四日新施行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也就是所謂「恐怖情人條款」,提供年滿十六歲以上的被害人,如果遭到「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伴侶(不限異性伴侶或同性伴侶,也無論是否曾同居),無論肢體或精神上之暴力、騷擾、跟蹤或控制行為,都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之法源依據。

而「恐怖情人」條款中,所謂「親密關係伴侶」的定義,指的是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做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也就是說,聲請人不再需要舉證雙方同居,但仍應該舉證兩人曾有情感關係或是性關係,做為聲請保護令主體的釋明。

 

社群網站紀錄即可證明親密關係

那麼,被害人要怎麼證明親密關係?被害人可以考慮,例如,過去臉書所發布的感情狀態、合照,或如 LINE 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或友人證詞等任何跡證皆可。只要能證明是親密關係且有受暴或遭騷擾的事實,皆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可以聲請保護令核發包括:禁止實施家暴、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或強制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等。而保護令核發後,一旦違反,違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家暴法所能提供的保護

若是因遭受肢體暴力而通報家暴者,第一件事一定要驗傷(但有些淤傷有時候一兩天後才會顯現),遭受精神暴力者,記得把對話截圖(要截出對話日期),或是隨身錄音,請做好備份。如果現場有監視器,可以把監視錄影調取出來善加保存。

 

打一一三通報家暴不代表聲請保護令。通報動作會在家暴防治中心留有紀錄,並不會自動讓你取得保護。保護令需要正式提出聲請,請向派出所或是地方法院家事庭提出。

保護令可能需要開庭,但不一定需要跟對方面對面,可以申請社工陪同開庭,以及請求隔離訊問。

 

善用跟蹤騷擾防制法,申請核發書面告誡

至於面對感情對象有跟蹤、尾隨、盯梢、通訊騷擾等行為,因為有反覆實施傾向,可以依照我們前述介紹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向警察局申請對行為人發出書面告誡,如果兩年內再有跟蹤騷擾行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圖片/影音/資料來源: 悅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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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悅知文化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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