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靜宜就學貸款資格?
依據家庭年所得其利息採分下列三類:
A類 |
B類 |
C類 |
家庭年所得114萬(含)以下。 |
家庭年所得114-120萬(含)。 |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 |
學生在學緩繳期間免付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 |
學生在學緩繳期間自付半額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 |
學生在學緩繳期間自付全額利息 |
備註: 1.家庭年所得查調年度說明:所得查調年度固定為學年度減 1,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及第 2 學期所得查調均為 109 年度。所得查核對象如下:
2.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 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 理人免予合計。 3.學生若對所得查調結果有疑義者,得向所在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複 查,並將複查結果送交學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4.以 B、C 類身份貸款者須自撥款日次月開始自付利息。 |
參考網址:https://freshman.pu.edu.tw/p/405-1118-9920,c2047.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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