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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權益需知!薪資怎麼算?!
瑪莉亞颱風來襲!颱風來勢洶洶,針對廣大上班族群,除了關注政府公告颱風假消息以外,大學網提醒各位社會新鮮人,也別忘了保障自己的權益!
狀況一:當颱風天若您遇到政府已宣布停班停課 仍需前往工作地時
颱風出勤若有生命安全之虞,勞工可行使「退避權」,自行停止工作退避到安全場所,雇主可不給付這段時間的工資,但雇主也不得強迫勞工出勤,若要勞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
依勞動部公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而勞工未出勤時,事業單位就不能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於出勤紀錄以颱風停班註記,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行為。
舉例來說:某勞工居住於桃園市,工作地卻在台北市,上班途經新北市,只要其中一縣市宣布停止上班,即適用該要點規定。
但需注意:因天災,非可歸責雙方,員工可拒絕出勤的,這時雇主不得對員工有不利處分。 但也因非歸責於雇主,雇主可不給付該時段工資,當然勞動部是呼籲優給,但不給不違法。原文來自:天災停班出勤 是否算加班並補假?
狀況二:如果已經上班4小時才宣布停班怎麼算?
颱風不是正式的假,不要考慮颱風假發生在幾點,或是怎樣的,也就是只要員工沒出勤的時間,可以不發工資(當然這裡另有專家有不同見解)。
因此若針對上班途中,才宣布颱風假停班時,薪資怎麼算?!
公司若照常上班,不停班-因在原本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不會算加班。公司多給錢,是優於法令;沒多給,也不違法。
公司比照停班-主管機關是鼓勵雇主工資照給,但是勞工沒提供勞務的部份,雇主不計算工資也不違法,因此像今早宣布16:00停班,每個員工可能有1小時~2小時10分鐘,是不計薪的。
圖片來源:人事行政局公佈停班停課資訊
但是因為颱風狀況特殊,強烈建議雇主應該要另外給津貼及必要的交通協助等等會比較好。原文來自:『曹新南專欄』天災不是假 只是可以合法不出勤
資料來源:一例一休專區
延伸閱讀:
行政院頒布的『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要點』只是決定是否宣佈停止上班上課的行政命令(附帶一提,這個行政命令沒有提及法源及依據,並不適當。)跟給薪無關。
每天上班,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多久沒有靜下心,好好認識自己、檢視自我,不如趁著颱風假了解自己,提升所缺技能吧! <關鍵職能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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