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代理、代理商分不清?公平會:勿以廣告用詞誤導
公平會以家樂福為案例說明總代理的字面意思。示意圖:123RF
消費者行使購買行為時,經常會看到「總代理」或「官方代理商」等名詞,然而,兩者雖用字相似,但意思卻大不同,公平交易委員會說明,有些國外品牌原廠,為佈局拓展海外市場,往往會透過代理商、經銷商處理與原廠間聯繫、商品推廣行銷或售後服務等商務活動,同一國家或區域內,可能存在只有1家「總代理」或多家官方代理商的情形。
公平會表示,由於「總代理」扮演統籌,及負責上述商務活動之角色,甚至具有原廠指定在該區域之全權代表資格,而與官方代理商有所差異,以家福股份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於110年10月至111年1月,及111年5至6月,在家樂福實體賣場及網站,銷售MOTUL機油商品,廣告宣稱「總代理」用語,讓人認為該商品,是來自於原廠授權的臺灣唯一總代理商。
公平會解釋,經由調查得知,該商品原廠已於110年10月間,通知該上游廠商將上述商品所刊載「總代理」文字,修正為「官方代理商」,並於Motul Taiwan 粉絲專頁,刊載另一官方代理商之行銷訊息,因此該商品自110年10月起,在國內並無「總代理商」,但該廣告仍刊載「總代理」用語,已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經112年1月4日第1632次委員會議討論後,認定該廣告違法,並決議去函,警示家福公司刊登廣告,應善盡廣告主真實表示義務,另外,也去函促請供應商及其上游業者注意。
公平會提醒,刊登廣告若以「總代理」方式,宣稱銷售商品之取得來源,其同一商品之品質及售後服務等,與其他競爭事業相較具有優勢,足以招徠其交易相對人與其交易,就必須確保其所提供商品資訊真實、完整且無誤導,才能符合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延伸閱讀:
防寒假打工詐騙 高虹安籲「三備七不」
假借魔獸名義詐騙球迷 雲豹:活動行程官方統一宣布
活用Google防詐騙 克服用戶常見3大資安問題
政院通過台版晶片法案 王美花:不限本土 適用3大產業
1指點入看錢景:
找工作快上1111人力銀行 https://www.1111.com.tw/
想找更多兼職打工 https://parttime.1111.com.tw/
科技新知請上科技島https://www.technice.com.tw
youtube強檔影音 1111人力銀行一次滿足 https://www.1111.com.tw/162804/
1111產經新聞網 職場產業最核心 https://www.1111.com.tw/news
相關推薦
- 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