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某影城面試,試用期沒過就是請自己走路~
對我就是被影城資遣那位某人力資源發展系夜間部大二的學生~
今天又來抱怨,究竟是自己書讀太少,還是台灣想要找守勞基法的公司有這麼難!
因此今天透過人力銀行到某捷運站影城面試,以下是面試對話
面試官:請你先自我介紹
我:....講完後
面試官:你有影城相關經驗嗎?
我:我有做過兼職放映師,以前學生時是從外場掃地開始,後來有機會得到放映師的機師長賞識
順便附上我的工作證,免得被大家說我唬爛~
面試官:喔!你待xx那影城這麼久瞜!那詳細我應該不用多說妳應該也知道了!原則上就是先從票房開始歷練,剩下可以讓你學到的事就是和廠商叫貨維修以及和廠商談影城食品價錢的技巧,不過你也別擔心,這些我都會帶你。
中間就是講一堆我本身就知道的影城工作內容和公司的歷史,沒啥特別的直接略過~
面試官:話說那妳應該也認識安迪搂~(突然問)
我:熟阿!當年還是學生還鬧了胸罩事件,他到現在還記得我
面試官:呵呵~什麼意思
我:以前有部恐怖電影叫凶兆,他當時一直要我找,我找不到我直接鬧她,我穿在身上其它沒有拉~
面試官:對了!你以前當過福X飯店的人資副主任,有遇過比較難處理的事情嗎?
我:多了~不外乎就是找人的問題,因為我個性比較男生,所以聲音不好聽,後來我故意裝爹,來面試的人員有上升,其它可以說是罄竹難書
面試官:我覺得你非常有潛力,你幾時可以來上班?還有什麼問題想問嗎?
我:試用期是屬於正式勞工嗎?試用期沒通過算資遣嗎?
面試官:我看過你的履歷,你對勞基法非常熟,又待過福x飯店主管,這也是我會找你來面試的原因,我自己也有額外去額外上人資的課,試用期當然是我們的正式勞工阿!至於試用期沒通過原則上我們會給予改善期,如果學習程度還是沒有趕上我的的標準,公司方面還是只能請勞工簽自願離職了!
我:由雇主發動的叫做資遣(又稱經濟性解僱):也就是《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五款理由,這幾款主要是非員工過錯的問題,導致公司要員工離開,例如歇業、轉讓、業務緊縮、業務變更等等,即使是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都算是資遣。
結局
面試官看了一下我的履歷,直接對我說我們面試就到這邊,直接要我走人了~
老娘就是要鬧你
我鬧你我驕傲
我就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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