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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同意超商大夜二人值班嗎?
(圖片來源 : 媒體報導yahoo民調)
最近超商一直出事,9月在屏東有超商店員勸客人戴口罩被挖眼。
11月在桃園,同樣也是超商店員勸客人戴口罩,居然被砍死。
昨天還看到新聞,中壢一個超商大夜班店員,被酒駕賓士車衝進櫃台撞斷腿。
這社會到底怎麼了?
本來大家認為沒太多安全疑慮的超商工作,居然還有致死、致殘的風險?
碰到這種無法預期的意外事件,雇主有沒有責任?
當然,從法律的角度,雇主對於工作場所及員工甚至客戶的安全,是有責任的,最有名的案例應該是媽媽嘴事件,雇主因為店長殺害客人,也被判有連帶責任。
而超商大夜一人值班時,可能會讓人認為下手容易,除了上述的因勸導戴口罩的殺人、傷人事件,也可能會有被搶劫、被打傷的風險,這風險不管高低,只要存在,且已經發生多起,這時雇主就應該預為防範。
例如適度的遇到搶匪應變方式訓練、緊急報警裝置、錄影裝置、防身辣椒水準備、二人值班也都是選項之一,不過真的要實施,增加人力可能困難度很高。
從雇主營運考量,深夜時段客人不多,大多數的大夜班都只需要一個店員就足以應付了。若是大夜班都是雇用兩個人,雇主吃不吃得消? 有沒有那麼多客人? 應該雇主都不願意吧。
理論上,政府也不太能夠強制規定雇主應該僱用幾個人,這屬於雇主的營運管理範圍。
在店裡發生這種事,無疑屬於職業災害,萬一雇主沒有幫勞工投保,事情就大條了。
此外,因為勸導客人戴口罩這件事,算是雇主要求勞工執行政府要求的事項,這可以申請國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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