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影片這兩天傳遍網路了,大家都笑辣椒水完勝棒球隊。
我覺得會吵這麼大,主要還是跟前兩天瑪莎拉蒂富少的打人事件有關,大家對於行車糾紛、一言不和就拿球棒起來的行為感到憤怒,當然也會擔心自身安全。
所以看到這個拿球棒的人被機車騎士拿辣椒水噴,都是一片叫好。
不過平心而論,球棒與辣椒水應該都算攻擊武器,被人攻擊時,拿起武器回擊是否可以?
如果不行的話,如何自衛? 如果可以的話,有沒有一個界線或標準?
不過仔細看影片,騎士其實有追過去繼續噴,這個部份可能就過當了。
最後問一下,你會不會考慮隨車(身)帶球棒、大鎖、辣椒水或防狼噴劑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