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當學期註冊資格的學生應於當學期行事曆所訂定之上課開始日後三天內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費後始完成註冊程序。
如因故無法依限繳費者,至遲應於上課開始後二週內檢具延遲繳費申請表經指導教授(或導師)、學生所屬教學單位主管、境外生並經國際事務處審查同意後,送教務處核定與登錄。
- 相關表件:學生請核報告書-延遲繳學雜費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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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當學期註冊資格的學生應於當學期行事曆所訂定之上課開始日後三天內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費後始完成註冊程序。
如因故無法依限繳費者,至遲應於上課開始後二週內檢具延遲繳費申請表經指導教授(或導師)、學生所屬教學單位主管、境外生並經國際事務處審查同意後,送教務處核定與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