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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必讀】成大篇-實習學校可以自覓嗎?|有問必答
◆ 成大目前計有72所合作實習學校(詳見中心網頁>教育實習>簽約學校),以推介至合作實習學校實習為主,特案跨區自覓教育實習機構為輔。
◆ 申請跨區實習,必須是直系親屬領有重大傷病(卡)證明、配偶不在同一縣市生活或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學校屬偏遠地區者(符合其中一項即可),並自覓教育實習機構,於實習前一年10月31日前檢附上述文件,同時填具跨區教育實習申請書、跨區實習機構同意書、實習指導教師同意書,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 同學得利用實習申請第一階段,選擇嘉義、臺南、高雄、屏東任一所學校實習。第二階段,則僅可選擇本校已簽約之學校。
◇ 備註1:依民法親屬編第969、971條規定,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直系姻親;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例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等;稱直系姻親者,係因婚姻關係產生之親屬,例如:公婆、媳婦及女婿等。另依民法第1077條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故養父母及養子女也是直系親屬。
◇ 備註2:偏遠地區學校以教育部公告為主(連結)
參考網址:https://cte-acad.ncku.edu.tw/p/405-1046-179697,c1334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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