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行政上班時間至該宿舍傳達室找管理員辦理退宿手續(退宿檢查時間:每日9:00~19:00),依本校宿舍管理辦法規定,住宿學生因畢業、休學、轉學、退學因素者,住宿費用會依比例退還,如是因自願退宿者,則無法退費。 資料來源:https://in.ncu.edu.tw/ncu7221/OSDS/QA.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