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一點的說是修讀雙主修之學生,應修畢原肄業本系規定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及加修系全部應修科目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加修系系主任得指定申請學生修讀該系附設專科部之基礎專業(門)必修科目若干學分。 但是該科目學分不列入學期成績內計算,亦不得列入畢業成績學分內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