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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選課說明
(因為學校的規定,過於攏長,為此我自己做了些整理,方便於瀏覽並且理解相關規定)
選課辦法
- 大一學生或轉學生,在首次進入選課系統時,必須更正自己的密碼,才能進入系統選課。
- 低年級學生不能選讀高年級之必修課程。
- 新生大一所有必修課程、校訂共同課程、通識必修 務必在原班修習,不能退選或換班上課。
- 選讀非本系、非通識教育中心所開的科目,需經系主任或通識教育中心主管核可,才能選課。未經核可選課者,其學分不予採計。經核可之證明文件,需繳交至註冊組備查,並自行影印留存。
- 學分數規範:一、二及三年級:每學期修習不得少於15學分,且不得多於25學分。註:如經系主任核可者,得於當學期加選或減選課一至二科目。
- 一學年課程修課之規定:
- 第一次修習時,上學期成績未達 50 分者,不得修習下學期課程。
- 重(補)修時,須先修習上學期課程,且該學期成績達50分(含)以上者,下學期方可續修之。
- 未依前款規定者,所修學分不予採計。
- 跨學制選課相關規定
- 學制:日間部及進修學士班學生得互跨該二學制選讀。
- 科目: 每學期跨選之科目數不得超過四(含)門課。
- 時間: 每學期加(退)選課第二日起,開放跨學制選課作業。
- 課程:
- 分為校訂共同課程、通識課程、系所專業課程
- 6學分的通識必修課程,包含人文學科、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每一核心領域課程各開 1~3 門課,各系可指定每一核心領域之課名。
- 學分數:
- 校訂共同課程: 必修16 選修10
- 通識課程: 必修6 選修8
- 系所專業課程: 各系所自訂,總學分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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