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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a
2021-08-17 16:59:59

屏東大學停休該如何申請?

如果你選了一堂你不是很喜歡的課,那要怎麼停休呢?
申請時間:每學期的第6週起至第10週,逾期一概不會受理,所以如果你想申請的話,請詳記每學期的申請時間!要好好注意學校的行事曆。
申請的對象:只要你課程未達到扣考的標準者都可以提出申請,每學期停休課程以1~2科為主。

注意事項:
1.大一至大四生停休後的總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的最低總修習學分下限(每學期最低下限為9學分)
2.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休後至少應修習1個科目
3.停休課程之學分費若以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仍須補繳
4.如果停休課程仍有在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休或是W
5.停休的課程學分數不計入當學期修習學分的總數


如何申請呢?
1.下載並填寫申請表
2.授課教師簽章
3.所屬系主管簽章
4.課務組承辦人
停休各類科師資教育學程者,需加會師資培育中心
停修科目有學分費疑慮者,應加會出納組辦理
如果是(日間部)則按照流程簽章完後須親至'民生校區課務組'洽各學院的承辦人辦理。
如果是(夜間部或是在職碩專班)的同學請洽'屏商校區進修教學組'的承辦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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