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以遲到論(代碼:B),每次扣1分。 2.遲到超過10分鐘,以缺課論(代碼:A),每次扣4分。 3.核准之公假(代碼:D)、喪假(代碼:E)、生理假(代碼:G)、婚假(代碼:H)不扣分。 4.事假(代碼:C),每次扣2分。 5.病假(代碼:F),每次扣2分。 6.全勤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