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課及扣考: 學生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為曠課 學生一學期中曠課累計達四十五節課者,即勒令退學 某一科目缺曠課累積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上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該科目期末考試成績以零分計。 不要以為請假就沒事!請假太多堂,會被扣考,一旦被扣考也意味著這門課程有可能面臨被當!! 學生可以利用校務行政系統去查詢個人缺曠課及請假情形呦 總而言之還是得為自己課業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