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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14:10:16

【第二十二屆高中菁英盃暨第五十九屆大學菁英盃評分單調整】

【第二十二屆高中菁英盃暨第五十九屆大學菁英盃評分單調整】-大專菁英盃

文/臺灣大學健言社

【第二十二屆高中菁英盃暨第五十九屆大學菁英盃評分單調整】

本次的賽會在本社多方考量下,於參考辯論實務發展、不同辯論學理以及對於辯論比賽本質性的思考下,以既有比賽規則為主,將調整「評分單格式」。為使賽會裁判、參賽各校提前瞭解並適應,特此公告周知並簡要說明:

一、原菁英盃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辯論比賽所使用之評分單格式,於階段性分數之外,政策性命題評分單中另設有「論點成績」分數,且規定僅能給予正反方中之一方。價值性命題評分單中,則設有「整體表現」分數,裁判可依其判斷自由裁量,雙邊給分。為了避免雙方難分軒輊,在現行秩序冊中特別規定,「若總分呈現雙方平手的情況,以該張評分單整體表現成績決定勝方;若整體表現同分,則由裁判擲判勝方。」

二、本次菁英盃大會將針對評分單做出調整,修正評分單格式(參附件一,點選超連結可下載PDF檔案),在價值性命題之評分單中,將不再區分整體表現分數,一律更名為「論點成績」,且規定僅能給予正反方中之一方。

三、本項變動,期許裁判能於判決時進行更細緻的比較。本社近年對比賽流程之調整,諸如於裁判講評前先行公告階段性分數,無一不是希望裁判於講評階段能提供選手論點與階段表現全方面的建議。然而,「整體表現」分數一欄不要求裁判必須做出選擇時,難免因缺乏動機,或其餘技術性因素導致部分裁判傾向將比賽交由階段性成績決勝,實質上卻架空了該欄分數之設計。藉由限制單邊給分,與正名為「論點成績」兩項改動,盼能促進裁判於判決做出選擇,並於講評時能提供選手更完整的建議與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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