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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13:45:16

非正規教育課程學費補助受理至3月15日

非正規教育課程學費補助受理至3月15日-教育部

為鼓勵國民參與終身學習意願,並作為入學採認、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教育部依據「終身學習法」第13條規定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業務,並考量不同族群、文化、經濟條件及身心狀況對象的特殊性,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新住民等修習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者,部分補助學費,以鼓勵終身學習,加強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的學習參與。

為促進正規、非正規教育活動交流,鼓勵大學以較具彈性方式招生,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年滿22歲修習經認可課程累積達40學分以上者,即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如不報考大學,亦可作為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另為學習者學習權益把關,通過認可的非正規教育課程,其內容皆具有相當於專科學校副學士班及大學學士班開設的人文、藝術、社會或科技領域課程,以確保認證課程的品質。

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的學費補助申請,每年辦理1次,依據「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規定,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外籍、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配偶修習經教育部認證的非正規教育課程,可申請學費補助,申請者需填具申請書,檢附學分證明書、繳費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終身學習機構初審彙總,於每年3月15日前向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提出,後續經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複審後,於4月30前檢據向教育部請款後發給。

教育部自95年起即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截至107年12月止,通過認證機構數計有652個、通過認證課程數計有1,900門、通過認證學分數計有4,515個,為持續鼓勵終身學習,加強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的學習參與,教育部將持續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及學費補助。

教育部提醒申請學費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並提醒終身學習機構協助學員提出申請,以維護學員權益。非正規教育課程相關認證清冊請至「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http://www.nepac.org.tw)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空中大學」網站http://lldc.nou.edu.tw/part_3_7.php)查詢。

新聞來源:取自教育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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