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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15:02:31

華梵大學「般若與美-攝影比賽」

華梵大學「般若與美-攝影比賽」-校園新聞

主題:「般若與美」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華梵大學校覺室
協辦單位:華梵大學學務處、總務處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攝影主題: 華梵校園景觀(自然與人文皆可)
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校覺室護持居士

實施方式:


一、攝影作品


(一)作品規格
1.數位作品(含手機)請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並將檔案(RAW或JPG檔)作品上傳華梵大學校覺室E-MAIL信箱繳交。


2.請寫下作品名稱及20字以上的文字描述說明,讓評審了解意境和想像。
(二)評審:邀請二位校內外專家擔任評審。
(三)獎勵:
特獎1名:現金8千元
第一名 1名:現金6千元
第二名 2名:現金5千元
第三名 3名:現金3千元
佳作獎12名:各得現金1千6百元 
入選獎12名:各得現金1千元
(四)收件資訊:繳交資料,請將檔案照片上傳華梵大學校覺室E-MAIL信箱
請寫上系別、姓名及作品名稱、描述與聯絡方式(手機、E-MAIL信箱)
得獎公佈:得獎名單除以簡訊通知外並公佈於華梵大學網頁首頁及FB。
(五)得獎作品宣傳:得獎作品訂於5月7日(星期一)前在華梵大學FB公告。
(六)攝影比賽得獎人員請於5月9日(星期三)上午10點30分,親至華梵大學般若禪苑般若堂參加領獎,未親自領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二、參賽注意事項:
(一) 上傳照片但未填內容及解析度不足者(低於2MB)不予評審。
(二) 每人投稿件數上限二張,投稿作品無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
(三) 作品除構圖剪裁外不得對原始畫面的影像內容進行增加或刪減,不得電腦合成。在後期製作中,對影像調和色彩等視覺效果的調整須為適度,以不違背拍攝物件客觀真實屬性為原則。
(四) 參賽之作品須未曾公開刊登發表或得過其他獎項作品,違者遭受檢舉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五) 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主辦單位—華梵大學校覺室所有,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且投稿作品不得再參加其他攝影比賽。
(六)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及翻拍,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相關獎勵,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 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評選標準主要以主題適切性及攝影技巧為主。
(八)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九)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三、聯絡人:陳德旺分機1004、陳惠文1002

 

資料來源:華梵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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