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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兜肯
2022-11-03 09:08:11

112學測 你報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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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學測即將開放報名,有關學測重要日程、報名注意事項等,將於本篇文章內詳細說明,要準備考試的考生們在報名前務必記得多加留意喔!

 

《報名相關事項》

高級中等學校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校 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委託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 之補習班報名或可自行個別報名。未於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 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報名完成登錄後可至本 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或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報名處理情形。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可做為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與「分發入學」三項入學 管道使用。除此之外,尚有其他入學管道或國外大學也使用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考生可 留意相關招生資訊。

 報名系統網址:大考中心網站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申請應考服務項目,分為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項目, 符合服務對象之考生請一律使用網路申請,可視需要申請一或多種項目。不論是申請一 般項目、輔具項目或特殊項目,受理期間為111年11月1日(二)至11月15日(二),請至 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登載相關資訊,若為申請特殊項目者,應另 2 至「試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登載,上述各項目申請經登錄 完成確認上傳後,即不得再更改。 考量學科能力測驗與分科測驗之考試方式相同,特殊項目應考服務採學測與分科測 驗同步申請,學測經審查通過之項目,可於報名分科測驗時,申請沿用學測審查結果於 分科測驗之對應考科,但若考生未報名學測,或學測與分科測驗之報名科目無法對應, 亦或兩次考試申請之應考服務不同,仍可於分科測驗報名期間提出應考服務申請。另外, 自111學年度起,各類應考服務項目,皆不寄發審查結果,請考生於111年12月23日(五) 自行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覽或列印,如有查詢相關問題,請 致電本會大考中心(02-23661416轉608)洽詢。 

 

《考試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共6科,考生可 自由選考。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文(一):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簡稱 國綜),國文(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

 

《測驗題型、答題卷作答及簽名注意事項》

學科能力測驗題型除國寫全為非選擇題型外,其餘考科均有選擇題,數學考科有選 填題,並皆有非選擇題型或是混合題型,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填)題及非選擇題 的題型,為題組形式。 作答時,除國寫使用一張A3正反面答題卷,僅作答非選擇題且發放時不對折外;其 餘各科均為一張A3正反面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選擇題,發放時會對折為A4,第 壹部分為純選擇題作答劃記區,第貳部分為混合題組或非選擇題作答區。 答題卷上印有考生應試號碼與姓名,考生入座後應以目視方式確認;各節考試開始 鈴響起,考生於確認答題卷上所印確為本人之應試號碼與姓名後,須於「確認後考生簽 名」欄以正楷簽全名。若因特殊情況使用備用答題卷時,雖備用答題卷上無考生本人應 試號碼與姓名,仍須於「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未以正楷簽全名將依違規處 理辦法扣減該節成績1級分。 

 

《違規處理辦法與試場規則》

考生應考前請務必詳閱112學年度考試簡章第38頁至48頁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 依111學年度各次考試,考生違規情形較多者如:未於答題卷簽名、未攜帶任一應試有效 證件正本入場(應試有效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 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完全關機含關閉 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攜帶不可攜帶物品入座、攜帶入座物品發出聲響或閃 光、及考試結束鈴聲響畢繼續作答等。 同時,提醒考生留意學科能力測驗各節考試時間,考試開始鈴響前,考生不得翻閱試 4 題本、答題卷或簽名、書寫、劃記或作答,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入場,入場後至考試開 始60分鐘內不得離場,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即停止作答動作(包括擦拭、加黑劃記、增補文 字或標點符號、簽名等),請考生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務必遵守各項試場規則,以避免因違 規被扣減成績。 《成績表示》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表示採級分制,級距以各科到考考生中原得總分前百分之一考生 的平均原得總分作為計算基準。成績使用於繁星推薦檢定與比序、申請入學檢定、篩選 與採計,以及分發入學檢定時,各科最高為15級分;使用於分發入學採計時,各科最高為 60級分。

 

《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並留意本會大考中心試務訊息》

欲報考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有關學科能力測驗之 重要試務訊息,登載於本會大考中心最新訊息及學科能力測驗之「考試訊息」專區,請考 生多加留意與閱覽。各項試務訊息,以本會之公告為準。

 

完整詳細報名規範>>在這裡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若有冒犯或不妥之處,請及時聯繫我們,將立即下架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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