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某人力資源發展系夜間部大二的學生,最近我被資遣了~
這位HR主管是個和藹可親的媽媽(後面發現心機很重)
有天我問了她幾個問題(對我就是無聊)
第一個問題是當初面試時問的,後面是前幾個月問
我:試用期間是勞工嗎?兼職勞工可以隨時要求簽離職單嗎?
HR主管:不是喔!試用期叫做試用,公司當然可以要求簽離職單更何況是打工族。
我:我來這打工正職公司月薪怎麼算阿?
HR主管:看每個月幾天用月薪去除當月天數啊~
我:喔~(OS可是學校老師教的是,民法§123規定,不分大小月一律都是用月薪除以「30日」來算得一天工資,因此如果勞雇雙方沒有特別另外約定計算方式,應用30天來計算)
是我學校老師講錯????
我:那影城算是變形工時嗎?4週變形工時上限是幾小時呢?
HR主管:我們是單純一例一休喔!所以不適用變形工時?
那我看到學到的是????
難道陳律師的文章是錯????
難道這文章也不正確????>>【陳業鑫專欄】變形工時適用行業總整理
最後我回謝謝您,想問您這些是想知道人資實務和學校學得有什麼差別~
因為我有點問不下去了~
接著疫情爆發!
以下諮詢我時的對話
HR主管:XXX我問你喔~無薪假政府是不是有補助
我:當然有阿~我給了她學校老師給的三個資訊
原本很開心我有幫到她,結果5個月後問我還能不能申請~
當下我的OS
蛤!!!!
補助申請都過五個月了說~
我整個大翻白眼!
我是你老闆早把妳拖出去槍斃了!
這麼好可以拿稅金的時候~
之後無聊打聽了一下,原來這個HR主管台北某流氓專科學校畢業化妝品系,重點還沒畢業,以前是待影城賣票爆爆米花,因為待久了很會搞小圈圈,所以升官成人資主管,然後這位HR主管工作內容只有教育訓練.招募.員工關懷
原來人緣好不用懂勞基法,不用會算薪水,不用懂變形工時就可以當HR主管????
我到底該不該轉系,我的天啊~
好家在我還有救生員執照不會餓死,因為泳池有開放了YA~
結論
奉勸所有學生朋友們不要去影城打工,因為9成都不懂勞基法,此外我想說的就是有這種人靠關係會搞小圈圈當上人資主管,怪不得許多大老闆都會認為人資HR和行政助理是同樣一種工作!
經過這件事情,大家覺得我該轉系嗎?
突然覺得HR好廉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