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看到高嘉瑜立委被打還被拘禁兩天的新聞
刑法妨害自由是跑不掉的
但主要想先想先告訴大家保護令不是只有夫妻才能申請
情侶之間也是可以的喔!
如果我遇到了該怎麼辦?
這邊簡單和各位朋友們分享幾個QA
我遇到了恐怖情人,處理的順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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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報案不用客氣,警方會先幫你申請緊急暫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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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驗傷保留所有對話記錄,避免日後保護令申請不過或是意外
我被男友打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的第1項及第2項規定[1]可以得知,只要是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或前伴侶),即可準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受到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
如果我被男友打我去申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
申請通常保護令時一定會知道! 因為通常保護令申請時需要開庭,法院會通知相對人(加害者)與被害者來開庭,且當保護令核發後,也會寄送裁定書給相對人。
保護令雖然無法全面保護,但至少多道保險,假設有急迫性危險通常會先聲請到緊急保護令。
保護令審理期間要額外再申請保護令嗎?
保護令分三種,審理期間可以申請暫時保護令
1.緊急保護令:基於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2.暫時保護令: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法院得依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書面聲請或依其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因此,暫時保護令主要是為填補普通保護令審理期間,家庭暴力尚未達急迫危險程度時,被害人人身安全可能的保護空窗期。
3.通常保護令:由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向法院提出聲請,經法院審理後核發之。
保護令可以給我哪些保護?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規定,保護令的內容包括下列各項:
1.禁止加害人對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以下簡稱被害人及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加害人對被害人及家庭成員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3.加害人依照命令遷出被害人及家庭成員住所;必要時,禁止加害人使用、收益或處分(改變權力狀態,如租借)該不動產。
4.加害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及家庭成員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經常出入的特定場所。
5.規定加害人汽車、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的使用權;必要時,加害人必須依照命令交付這些必需品。
6.規定暫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內容,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行使或負擔的內容及方法;必要時,加害人得依照命令交出子女。
7.規定加害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的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可以限制加害人不能與未成年子女見面。
8.加害人依照命令給被害人住所的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
9.加害人需要支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的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10.加害人依照命令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11.加害人依照命令負擔相當的律師費用。
12.禁止加害人查閱被害人及受其暫時監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所得來源相關資訊。
13.規定其他必要命令以保護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
如果對方違反保護令會怎麼樣?
民事保護令是法院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程序核發,以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安全及權益的命令。 ... 相對人(加害人)必須遵守民事保護令規定的事項,如果違反保護令,就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我該如何申請保護令?
向警局報案,同時請警方協助聲請保護令,警察機關會協助被害人辦理聲請手續,接下來被害人就只需準備好相關事證(手上有的證據)並等待法院的開庭通知。
保護令真的有用嗎?
坦白說目前本人接觸過的實際案例,其實那只是一張薄薄的紙,但是可以讓受害人可以依自己的情形勾選需要哪些保護、哪些不需要。
我被打完或是被砍死了,警方才到場該怎麼辦?
這點警察其實也很無奈!警方最大宗旨是確保受害人的安全,如果現場沒有受傷等情況,原則上警方強行介入反而會讓被害人更危險,除非被害人表情明顯恐懼,或是身上有明顯新舊傷,才會帶雙方回去做筆錄並通報。
因此結論建議女性身上最好放著辣椒水。
保護令時效有多久?多久會核發?
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最多 2 年以下,到期前可聲請延長或變更,不限次數;延長的保護令效期為 2 年以下。
一般狀況緊急保護令會在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如果沒錢打公司像對方求償怎麼辦?
目前家暴訴訟補助來說只有補助已婚的家暴婦女,沒有補助情侶,個人推測可能是怕會有濫訴的情況,因為以前是有發生過女方故意去接觸男方,然後故意去告男方違反保護令,至於補助男女都可以申請喔~
可參考>>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
希望這些簡單QA能幫到大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