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身心上之不便,要申請住愛心寢室,只要學生備好身心障礙手冊及愛心寢室申請表,於宿舍抽籤作業前(依抽籤公告而定)可至住宿服務組提出申請手續,經核准後,將直接分配至愛心寢室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請,每年皆須要重新提出申請。 如果審核未通過者,則須比照一般學生參加宿舍抽籤作業。 資料來源:https://in.ncu.edu.tw/ncu7221/OSDS/QA.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