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須先向導師(延修生或研究生向系所主任、所長)說明,待導師(或系所主 任、所長)上本校休退學輔導系統填報後,再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書及離校手續單,經相關單位核准後,再送回申請書及離校手續單即完成。 本校學生於期末考開始到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核算完畢前,除特殊原因外(例如期末考期間因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參加考試),不得申請休、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