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即將要去校外實習的學生 我在實習以前有找到額外打工的工作 但最近聽到同學提到 校方禁止同學實習期間擅自額外打工 如果是指在實習工作過程的8小時內 不能兼差一心二用的話我能理解 但我是想利用實習下班後跟假日的休息時間去打工增加一份收入 針對校方這樣單方面的決策,不曉得是否是合理的? 在這裡想要聽聽各位的想法 謝謝